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办法》),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3月,公司与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六局地铁)开展了一笔4500万元复合式土压平衡盾构机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复合式土压平衡盾构机。该单位为《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十六局地铁成立于2011年9月27日,隶属于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1号2幢1层101,法定代表人姚四海,注册资本1.9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机械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十六局地铁与公司同为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该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开展业务,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公司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累计交易超过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0%以上,触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应予披露。
五、程序履行和决议情况
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取得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本笔关联交易的无保留意见。
特此公告。
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5年4月